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豫建市〔2023〕255號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林州市、長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為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工作,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現就全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廳及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林州市、長垣市等具有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打證權限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應的資質延續事宜。
二、我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除《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決定取消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和施工勞務資質外,即日起企業可按照資質管理有關規定及相應資質標準要求,如實填報相應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表,向主管部門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收到企業資質延續申請后,主管部門按照資質標準對企業注冊人員等內容進行核查,經核查合格的,準予延續。其中,建筑業企業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注冊類人員需滿足相應類別三級資質標準要求。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屆滿,暫不滿足延續條件的,企業可向主管部門申請換領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企業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后申請延續或換領的,主管部門不予受理。
三、《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決定取消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辦法按住房城鄉建設部相關規定執行。
四、施工勞務資質有效期滿后,企業按照省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豫建市〔2022〕276號)要求重新申請備案。
聯系電話:0371-66069902
附件: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換領申請.doc
202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