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
建辦市〔2023〕47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決定取消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企業可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換領有效期1年的相應專業資質證書。工程勘察設計丙級、丁級資質換領相同專業乙級資質證書,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換領相同專業二級資質證書,有關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按《已取消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對照表》(見附件)換領相應專業等級資質證書。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未申請換領相應資質證書的,逾期自動作廢。取得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后,企業應在該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申請延續。
二、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專業承包一級資質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4年9月15日前屆滿的,企業申請延續時,可選擇申請資質證書延續5年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申請1年有效期資質證書的,暫不對企業的注冊建造師等進行核查。企業應在資質證書1年有效期屆滿前,按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申請延續,經核查合格的頒發5年有效期資質證書。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未申請延續的,逾期自動作廢。
附件:已取消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對照表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已取消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對照表
資質 類別 | 序號 | 現有資質 | 換領資質 |
專業 資質 | 1 | 房屋建筑工程專業丙級 | 房屋建筑工程專業乙級 |
2 |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丙級 |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乙級 |
3 | 公路工程專業甲級 |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甲級或機電安裝工程專業甲級 |
4 | 公路工程專業乙級、丙級 |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乙級或機電安裝工程專業乙級 |
5 | 水利水電工程甲級 |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甲級或電力工程專業甲級 |
6 | 水利水電工程乙級、丙級 |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乙級或電力工程專業乙級 |
7 | 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甲級 |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甲級或機電安裝工程專業甲級 |
8 | 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乙級 |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乙級或機電安裝工程專業乙級 |
9 | 農林工程專業甲級 |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甲級或機電安裝工程專業甲級 |
10 | 農林工程專業乙級 |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乙級或機電安裝工程專業乙級 |
事務所資質 | 1 | 事務所 | 房屋建筑工程專業乙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