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為進一步明確工程監理范圍,落實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6號),我廳草擬了《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于2020年9月25日前,將意見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jstjgc@163.com。請在電子郵件主題注明“《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建議。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2020年9月18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各省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濟源產城融合示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規劃市政建設環保局:
為進一步優化我省建筑市場環境,激發市場活力,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6號)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優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建設單位自主選擇監理模式。鼓勵建設單位選擇業主方項目管理或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的有關服務機構開展業主方項目管理或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可不再另行委托監理。鼓勵有條件的小型項目試行建筑師團隊對施工質量安全進行指導監督或由建筑師委托工程監理單位實施駐場質量安全技術監督的新型管理模式。
二、支持非必須監理項目實行自我管理。對《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6號)中明確必須(含應當)實行監理范圍之外的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可以通過配備具有相應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實行自我管理,但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特殊建設工程和人員密集場所、國家安全事項、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環境敏感區、永久性保護生態區、軌道交通保護區、風貌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項目除外。
三、建設單位對自管項目承擔質量安全責任。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安全承擔首要責任。實行自我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應書面任命項目負責人,配備具有相應執業資格的技術和管理人員,履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規定的監理職責,承擔工程監理的法定責任和義務。委托項目管理單位或全過程咨詢服務單位實施管理咨詢服務的,由受委托的管理咨詢服務單位承擔工程監理的法定責任和義務。鼓勵建設單位購買工程保險,由保險公司委托有關服務機構的方式對工程項目實施管理。
四、加強對建設單位自管項目的監管服務。依法實行建設單位自管模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時,可不再提供監理單位有關資料。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此類項目施工過程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