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關于征求《建筑工人簡易勞動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建辦市函〔2021〕147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行業協會:
為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加快培育新時代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105號)精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權益,規范勞動合同行為,結合建筑業實際,我部組織起草了《建筑工人簡易勞動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見稿),現送你們征求意見,請于2021年4月20日前將修改意見函告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聯系人及電話:米凱,010-58933327。
附件:《建筑工人簡易勞動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見稿)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1年4月6日
附件
建筑工人簡易勞動合同(示范文本)
(征求意見稿)
合同編號:
用人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電話: 郵箱:
住所地:
勞動者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郵箱:
住址:
勞動者緊急聯系人信息:
姓名: 電話: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的類別、期限、試用期: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1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完成之日止。
1.2 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的試用期為 個月。
1.3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合同時止,乙方的試用期為 個月。
第二條 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2.1 工作崗位:
2.2 工作地點:
2.3 工作內容:
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進行調整,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內容作為本合同附件。
2.4 選擇本合同1.1條的,工作完成標準為: 。
2.5 工作時間:甲方應依照國家工時制度規定,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根據甲方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崗位實際情況,利用春節、農忙、天氣等情況靈活安排乙方工作時間和調休。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后執行。
第三條 工資和支付方式
3.1 乙方工資由兩部分組成,包括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甲方應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將工資直接發放給乙方。
3.2 基本工資: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與乙方的工作崗位情況,甲乙雙方確定乙方基本工資按第 項執行,甲方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基本工資: 元/月,不足一個月的,以乙方月工資除以 21.75 天得出的日工資為基數,乘以乙方實際工作天數計算;
(2)日基本工資: 元/日;
(3)計件基本工資: 元/平方米(立方米、件、批、次、套…)。
3.3 績效工資:
3.3.1 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對甲方安排其工作崗位的各工作內容已有充分了解的前提下,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按照以下標準進行考核,并按月/季度/半年支付乙方的績效工資:
(1)乙方通過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考核的情況;
(2)乙方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規定的情況;
(3)乙方專業作業能力等級;
(4)甲、乙雙方也可另行約定考核標準作為本合同附件。
3.3.2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與工作崗位要求,與乙方另行書面約定績效工資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作為本合同附件。
3.4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3.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勞動報酬重新約定的,應當采用書面方式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依法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實施對乙方的管理,甲方應當將有關規章制度告知乙方。
4.2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其他勞動條件,并按照國家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為乙方創造安全工作環境。
4.3 甲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女職工實行勞動保護,且不得要求女職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婦女從事的崗位。
4.4 甲方按照規定為乙方創造崗位培訓的條件,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職業技能、遵紀守法、道德文明等方面的教育。乙方參加甲方安排的培訓活動視同出勤,甲方不得無故克扣乙方工資。
4.5 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其中應當由乙方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4.6 甲方有責任為乙方創造必要工作條件,辦理好各項手續。
4.7 甲方對乙方的出勤、工作效率等情況做好記錄,作為計算乙方工資的依據。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應具備本合同工作崗位要求的技能,并按國家及工程所在地規定符合該工作崗位的基本要求,乙方應如實向告知甲方年齡、身體健康狀況等可能影響從事本合同工作情況。
5.2 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不得同時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不得隱瞞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事實,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3 乙方應當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管理,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5.4 乙方應當積極參加甲方安排的崗位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工作技能。
5.5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要求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要求甲方改正或停止工作,并有權向有關部門檢舉和控告。
5.6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有權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5.7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8 乙方享有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六條 勞動紀律
6.1 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參加職業技能培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6.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直至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7.1 終止本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7.2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7.3 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當結清乙方的工資。
7.4 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符合經濟補償條件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其他
9.1 甲乙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約定的其他事項如下:
。
9.2 甲方的規章制度、考評標準及相應工種的職責范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及附件均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印):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